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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岗位 可否要求补偿
作者: 发布于:2012-3-28 19:34:23 点击量:

来 源:  上海法治报 
内 容:
  我在公司做了14年,开始在制造部做工人, 2010年12月调到质管部从事检验工作,因有一次没有按岗位职责工作,没有造成任何损失。现部门出了一个通报把我调离检验岗位,也没安排其他岗位。我现在什么也没做,我想问这样有没有工资?如果调到其他部门,或调到原部门,但不是原岗位,我不愿意去,能要求补偿吗?

吴先生【解答】

你好!你所提到的实际上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问题,首先,要看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相关条款的约定;其次,若劳动合同没有此类约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规定;作为公司而言,如果劳动者确实因能力等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劳动者安排相关培训或者调岗,但公司不能扣发劳动者工资;此外,根据你的陈述,公司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因此,不能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