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周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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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上海法治报
内 容:
我开车撞到一个老人,随后将她送去了医院。虽然老人似乎没有大碍,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让她做了全面的检查,通知了老人家属,并替她支付了一部分费用。此后老人的家属跟我协商赔偿的事,拿出的单据中居然有住院费。问题是,这位老人经检查没有任何损伤,我也不认为当初她有住院的必要。此外,还有很多出租车发票,据说是为了看病花费的。
请问律师,这些费用我是否需要全部赔偿? ——苏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苏先生对在交通事故中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住院费和交通费)有异议,可以向对方提出。一般建议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交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