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
作者:周林锋 发布于:2014-8-12 13:50:33 点击量:
案情简述:2012年7月X日天晚上,被告人周XX,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苏州相城区某某公路上,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与被害人黄XX相撞,致被害人黄XX倒地受伤,后被告人周XX驾车逃逸,被害人黄XX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被告人周XX投案自首。后经交警大队认定周XX负事故全部责任。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被告人周XX犯交通肇事罪,具有酒后 逃逸 致人死亡并负全责,犯罪情节也比较严重。
此案,经本人接手后,一方面积极配合办案法官,就民事赔偿问题,做通了被告人及受害人家属的工作,向受害人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受到了谅解。另一方面,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辩护。后法官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