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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的成长经历
作者:周林锋 发布于:2015-4-15 12:11:26 点击量:

法律工作者的成长经历

周林锋律师自2008年进入江苏德富信律师事务所,即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尽心尽责,始终以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前提下,进行法律服务活动。七年来,为一些困难群众做了法律帮助,并取得了不错的法律效果,也在自己的法律事业上茁壮成长。

周林锋律师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律工作者,从执业至今已有五年多。工作期间,认真惯彻党中央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及虚心接受司法局领导的工作指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执业。作为一名律师,应积极学习党的依法治国理念,切实做到:坚持党的领导,提高律师思想政治素质,依法治国深得人心,做一名忠于党、国家、法律的合格律师。

在执业过程中,周林锋律师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从业认真,作风严谨、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

进入律师行业以来,周林锋律师常年在相城区法律援助窗口,法律咨询热线,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走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在“3.15”、法制宣传日等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还积极参与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处理社会纠纷中,关注弱势群体,着眼于解决纠纷,推动法治社会建设。2010年,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某村一位30多岁的智障妇女,被同村一位60多岁的老人强奸,至其怀孕。周林锋律师受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受害人的代理人。经过周林锋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  多次沟通,最终向害人赔偿了20万元,事情的解决得到圆满。

2011年,苏州市相城区某中学老师,由于其丈夫在外赌博,输光了家里全部家当,并且还欠了好几百万元,有不少是高利贷钱。事发后,害的全家全部“跑路”,除了这位老师外。这位老师只能搬入学校宿舍居住,并且也不敢出校门,因为门口常有高利贷来找她要钱。她到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妇联求助,要求与丈夫离婚,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周林锋律师办理。周林锋律师了解情况后,为了方便当事人,多次上门服务,仔细了解案情,充分准备证据材料。法院最终认定对方有赌博过错,最终判决双方离婚。使这位老师,精神上得到解脱,取得了一个很好的社会效果。

周林锋律师,积极支持法律咨询热线及残疾人维权,积极参加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组织的公益法律活动,为弱势群体、残疾人提供法律帮肋,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08年,在汶川地震灾害中,积极慷慨解囊,为灾区捐钱、捐物。2010年,“服务‘四城’创新优、争当全市排头兵”活动中成绩突出,被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中,被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评为先进行个人。2012年度,被苏州相城区司法局、区残疾人联合会评为,“全区残疾人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经过多年的努力与拼搏,周林锋律师与几个合伙人成立了,江苏聚欣律师事务所,并由周林锋出任主任,深感责任重大。争取在以后这几年内,同几位合伙人一起把江苏聚欣律师事务所办的红红火火。

周林锋律师,在从业的这几年中,办理了不少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苏州火车站南广场景观道路工程一案中,代理了施工方与石材供应商之间的诉讼,后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在法律的框架内,双方的矛盾得到解决。办理了大量的公司、企业间的经济案件,为企业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还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从中吸取不少的刑辩经验,积累了办案经验。

周林锋律师,极积参加司法局各类会议,律协组织的法律理论及实践培训。不断的法律理论学习与积累,丰富了理论根基,不断提高其办案的业务能力。

周林锋律师坚信只要有坚韧不拔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